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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是对方没有一点僵硬和不自然的地方,那多半就是有戏了。
这个方法百试九十九灵,唯一不灵的例子据说还是因为男方反射弧太长,神经存在一定的问题。
李珩给他发了一连串“OK”的手势,又把那段话精简掉了一点自己认为多余的部分,这才带着某种视死如归的决心按下了发送。
然后,火速扣上手机。
他之前从来没有觉得给谢笃之发消息,邀请对方干什么事,有——这么难。
这不是谢笃之的问题,是他的问题,他目的不纯,思想也不够纯洁。
李珩感觉自己心跳的频率稍微降低了一点,才重新翻开手机,去看谢笃之有没有给自己回复。
谢笃之回复了一个“好”字,又问他想早上几点出门。
李珩不知道,如果他在电脑端也打开聊天窗口,再点进详细的聊天记录,看上面精确到毫秒的发送时间,就会发现——几乎是他的消息刚发出去,谢笃之就已经把“好”字回复给他了。
快到甚至不需要任何思考。
他只是看到消息之后,没忍住,在床上来回打了个滚,又把头埋进了枕头里,让自己脸上的傻笑不至于那么明显。
无论如何,谢笃之到底对他有没有好感都不是他能预测的事,比起从现在就担心这周六约会的结果,不如把注意力放在约会本身上面。
——他觉得他们这次应该算约会的,之前几次都不算。
之前去游乐园的时候,他们虽然独处过,但还有其他同行的人,气氛和两个人一起出门,又一起回来完全不同。
当然,要是谢笃之真的对他一点兄弟之外的好感都没有怎么办?这个问题李珩其实也想过。
他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,无论谢笃之喜不喜欢他,他喜欢谢笃之都已经是既定的事实了。要是有回应,这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,要是没有回应,就是他一个人的事。
既然是他一个人的事,擅自一下,不去征得谢笃之的允许也没有什么,因为他肯定不会因为喜欢就随便给谢笃之带去困扰的。
至少对他来说,那种随便的,不考虑另一方心情的喜欢,不能称之为喜欢。
还没有高兴多久,他就忍不住开始苦恼去游乐园那天穿什么出门会更好一点。
谢笃之衣服的色系比较单调,他想选款式和风格都比较相近的——比如那种长大衣,外面再搭一条很经典的灰色或者格纹的羊绒围巾。
这样他和谢笃之走在一起的时候,可能会别人他们是情侣的错觉。
然而那种风格的衣服他很少穿,有几件成衣甚至连吊牌都没有拆下来过。
李珩担心要是那样穿,然后出门,会在谢笃之面前显得很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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