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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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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真是把自己三十年来的价值、伦理观,全为好友抛下了,不料那混蛋还传来一句:「我一直都欢喜地做,甘愿当受啊~」

乔可南哭笑不得。「你知道,我不是那意思。」

菊花黑:「死了呢?」

乔可南见了这句一时怔忡,骤然察觉好友表面看似无谓,但实际上感情早下去了,下得多且重,而水已滚,捞不出来,只能慢慢煮烂。

跟一个十六岁少年,谁敢谈一生一世?少年允,家长不允;即便家长允了,十三岁的差距,中途能遇的坎太多太多,即使通通熬过,岁月残酷,终归不允。

怎样都不得同归。

不死也注定半残。

乔可南叹口气,笃定回了句:「我给你收尸、送终。」没讲的是:你残了,我照顾你一辈子。

……

安掬乐那端显示离线,乔可南关上电脑,爬上床铺。

恋人的温度随即攀上,体贴地抚了抚他肩膀,乔可南这才知觉自己刚刚吓得泛冷。他抬首,与眼前的人接了一个万分怜蜜的吻。

亲着亲着,乔可南忽然问他:「倘若我们差十三岁,你还会对我下手?」

「咳。」陆洐之呛着,他长了乔可南八岁,不多不少能足够庇荫对方。他忖了忖,实际道:「如果差到十三岁,你进事务所时,我应该就不在了。」他最初的人生规划里,三十五岁左右要彻底投入政治,乔可南却偏偏在那个时间点上出现,继而撼动了他。

乔可南屈指一算,对喔!那样的年龄差,他们应该连遇见都不曾。

他挠挠头,遇见即缘分,好缘孽缘得当事人讲了算,他们两个局外人,确实是不必太烦扰了。

帮着、护着就是。

他又亲了下陆洐之,想那漂泊一生的上海女子张爱玲曾讲: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,没有别的话可说。

是啊,没有别的话可说。

在对的时间,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……乔可南衷心感谢。

◎ ◎ ◎

切洋葱。

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,安掬乐戴着纪梵希的雷朋墨镜,把一半洋葱切到细碎,另一半切成丁,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,一块搁进调理器。

接着加入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绞肉,凭藉记忆撒盐、太白粉、黑胡椒、干罗勒、一颗蛋黄,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,通通交给贵夫人,嗡啊~地转。

安掬乐摘下墨镜,瞥向客厅,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──做回家功课。

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。他「交往」的人是国中生,暑假过了,杜言陌升九年级,正面临升学压力。他在做数学,因式分解,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,精细万分,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。

他说:「漏一个我就不会了。」

少年不是读书料,可胜在认真、心细,从不含糊。

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,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,自己身为大人,似乎更该好好加油。

他莞尔,停止调理机,见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,遂戴上塑胶手套,将肉末捏形,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,放下去,滋滋作响,十分诱人。

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,趁煎熟空档切蔬菜。

于是一大一小,各自忙活,不亦乐乎。安掬乐把事做完,净手拭干,走到客厅,发现杜言陌已乖乖把题本做完,鼓励一笑:「今天做汉堡肉跟焗蔬菜喔~」

「……嗯。」

杜言陌没特意表现,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──少年口味很可爱,偏甜。前阵子炖了猪脚,忘记放糖,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,安掬乐死命追问,他才吐露:「我喜欢……再甜一点。」

「行。」安掬乐不嗜甜,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,少年喜欢的,他也能喜欢。

他走回厨房,把汉堡肉翻面,继续煎。

煎得差不多,他拿碗把蕃茄酱、糖、酱油通通混在一起。他做菜很随感觉,从不用量杓,酸甜苦辣,全是经验累积,做坏没差,记住就好。他关火,趁锅子余温犹炽,倒入酱料,提锅炒了炒,放进蕃茄丁,淋在汉堡排上。

一下子,香气四溢,酸酸甜甜。

「叮」。烤炉一响,蔬菜焗好,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,过来帮忙,安掬乐示意他端菜出去。

他家里没餐桌,以往一个人,不是在茶几上解决,就是在电脑桌前,如今偶尔多一人,茶几倒嫌小了,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一点的,或者……干脆添了餐桌吧?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,每次都令他弯着身体做功课,也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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