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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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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简直无法想象与钟意重逢时将如何寒暄,但同时我又清楚地知道,我会做得很好,就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。其实,似乎本来也没有任何事发生。连我自己都怀疑,所有的温柔与浪漫,是否只来自我自己的幻想。

在真实的世界里,他有他的妻,我有我的家。将来,我会像小林说的,添一个孩子,然后日子便正常地度过。我们一家三口,也便如钟意的一家三口一样,看在别人眼中,何尝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。也许我们所嫁娶的,往往不是自己最爱的或是最合适的那一个人,但是做足了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种种功课之后,也总会得到一点幸福的碎屑。事实上,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衷情,但是每个幸福的家庭,看起来却都是一样的版本。他们所拥有的,也不过是幸福的碎屑罢了。

“喂,喂?”先生在电话彼端唤我,“你怎么不说话?”

“老公。”我定一定神,轻轻地说,“我们生个孩子吧。”

第10章爱在酆都

3月28日,是我和程远结婚五周年纪念日。可是一餐饭后,他竟然对我说:“可意,我们离婚吧。”

我望着他,大脑在这一刻出现短路,一片空白,不能确切明白他话里的意思。

日式榻榻米上铺着的暗花毛毯,雕龙绣凤的红木茶几,以及对面浮世绘的香艳手卷,和手卷下古铜色的小巧镜台,在这一刻忽然都变得虚幻缥缈,有如梦境般清晰而不真实。

我多么希望这一切是个梦哦。可是程远的声音刺破梦境向我出示残酷的真实:“可意,我不知道怎样解释,不过所有的理由其实都是借口,根本原因是——我爱上了别人。”

程远这样向我坦白。即使他不是一个忠诚的丈夫。但是,他却的确是一个诚实的男人。

我看向对面的镜台,试图站在他的立场上挑剔地审视自己:我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眼睛依然明亮有神,皮肤紧绷,嘴唇饱满。

不,我并没有老丑至不堪入目,我也并不是一个邋遢庸俗的女人。我有高尚的职业,有过得去的收入,也不乏情趣与风度。我所有的错误,不过是对他而言不再新鲜罢了。

不再新鲜。再美的玫瑰看多了也只是一朵玫瑰。他对我已经厌倦。

我猜测他的新欢的模样,不服气地想,说不定未必比我漂亮呢,也未必比我聪明,温柔,能干,甚至未必比我年轻多少吧?但是她,以及她以后的她、她、她,总比前一个她或者我来得新鲜刺激。

多么不幸,喜新厌旧偏是全天下男人的通病。

而更不幸的是,女人的通病却是恋旧的,不愿改变现状。何况,毫不勉强地,我爱我的丈夫,即使已经看穿他的弊病,看穿他不过是一个会喜新厌旧的有着一切男人通病的普通男人,我仍然爱他。

咽下泪水,我努力使自己平静理智,不至于像一个普通悍妇那般哭泣哀求或者撒泼纠缠。“程远,不论是为了什么,我希望你再好好想一想,给我一个月,让我知道我们的婚姻是不是真的不可救药。”

一个月。我只有一个月。我决定倾全力把握住这一个月时间进行一次婚姻保卫战。

第二天一早,我跑到书店去买了一大摞有关婚姻指南的书籍回来恶补。大量的理论数据指出,一个成功的妻子首先应该是一个贤惠的妻子,而一个贤惠的妻子最好有一手好的烹调手艺。

我嗤之以鼻,这一点我不是没有想过,可是一顿美食已经不是现代男子的最高追求。况且,作为职业女性,我已经习惯一切从简,微波炉、电饭煲便是我的最好帮手,三两下手势饱腹绰绰有余,但凡宴客,自有各种类川沪名店外卖帮忙,何必事事躬亲?潇洒已久,现在才来亡羊补牢未免可笑,如不成功,更贱多三分。

这招不灵,再寻别方。我彻夜苦读,比当年考大学还用功勤奋。有一位美国女作家著书立说,认为妻子应该经常改变形象,每天给丈夫新的刺激。

这一点似乎说中了婚姻的要害,可是再改变形象,我也还是我自己,不能因为一件衣服或者一个发型的改变而成了另外一个人。何况,程远当年爱上我选择我自然是因为我有我不可取代的优点,那么,我又何必变成别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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